2024-09-30 19:15 公共建筑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全国就业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工作实际,现制定《常州市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印发给你们。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落实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全国就业工作会议,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本规划。
“十五”期间,全市职业培训事业实现快速持续发展,培训为就业服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的功能慢慢地加强,各类培训梯次推进,职业技能鉴定领域不断拓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技工教育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益同步提升,名师名校群体不断壮大,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素质教育全方面推进,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劳动就业相结合,与企业未来的发展需求相对接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格局。
“十五”以来,全市技工学校招生总数平均每年以20%的增幅递增,在校生总数由“九五”期末1.2万人增至目前2.57万人,其中接受高级工以上教育在校生人数由2750人增至目前8392人,校均办学规模由750人增至目前2570人。五年来,累计向社会培养输送1.8万名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五年中,创建3所国家级重点技校,2所省(部)级重点技校。全市现有11所技工学校,其中国家级重点技校4所,省(部)级重点技校3所,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校占技校总数的64%,名列全省前茅。
“十五”以来,全市共培训各级各类技术工人11万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10.6万人,获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1万余人,技术工人队伍中,初级、中级、高级结构比例由“九五”期末的40∶52.1∶7.9提升为39∶51∶10;实施“三年六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累计培训11.9万人,开展创业培训0.26万人;实施“百镇百万”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就业培训计划,累计培训14.1万人。目前全市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48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26家,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17家。
“十五”以来,围绕快速推进人才强市和“人才常州”建设工程的总体目标要求,以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三类人才为培养目标,启动实施了《常州市三年三千六百新技师培养实施计划》和《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形成了政府引导,以院校、企业为主体,部门行业通力合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社会合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五年来,全市建成6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2家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7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级工近万人,其中新技师2090人。常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60名开始享受2004-2006年三年政府津贴;其他各类技术能手58人得到政府一次性奖励。
“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培训事业首先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国务院总理在全国第六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方法,也是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不但需要一大批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而且迫切地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职业教育的重点是对城乡需要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在岗人员进行技术培养和训练,培养高技能人才”。《国务院关于全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工作尤其是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格外的重视,为我市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十一五”期间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是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职业培训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五”期间,我市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就企业而言,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4年全国1000家最大公司集团中,我市有13家入围,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有8家。此外,在我市落户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达4100多家,其中由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的外资企业有31家。企业的发展壮大,尤其是“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国际化、科教兴市、城市化、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目标的推进,要求我们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走务实发展的道路,在积极培养高科技尖端人才的同时,格外重视数以万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格外重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这在客观上成为我市职业培训事业在“十五”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充实内涵的最大的原动力。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强烈需求与现有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测算,目前我市各类技术工人需求总缺口大约在10万人左右,而当前我市年供给总量在3万人左右(其中中、高级技术工人有效供给约1.6万人)。目前,全市高级技工以上占技工总数的比例仅为10%,而预计在“十一五”期间,我市高级技工年需求量开始上涨将超过20%,技师、高级技师需求将翻番。当前,我市高级技能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初、中、高级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适,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
──职业培训可持续发展对资源的巨大需求与财政性投入经费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一是大部分公办技工学校不能依法享受国家财政性经费的拨给与补贴,二是技工教育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引资渠道不畅,保障弱化,三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缺乏足够的经费保障。国家财政性投入不足,社会资助缺失,教育培训资源配置的非均衡化已成为制约我市职业培训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与其自我培养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的矛盾。随着我市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特别是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目标推动,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慢慢的变大,政府不断加大行政推力,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并发挥其作用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效应不明显,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参与程度不高,尤其是外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一方面对高技能人才有着较高的需求,另一方面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又缺乏必要的参与。
──职业培训布局结构与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一是技工学校资源配置、专业结构布局不合理。大部分学校专业重复设置,二产专业占75%以上,办学特色不明显,教学设备设施不足,实习基地建设明显滞后。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布局结构不合理,培训职业(工种)容量小,覆盖面不广。三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布局结构不合理。大多数鉴定机构规模较小,鉴定覆盖面不宽,不足以满足大量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鉴定取证要求;四是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发展不均衡,尤其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数量较少、条件较差、规模偏小、培训层次低,而中外合作培训机构尚未入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企业培训机构大幅削减,职工教育培训功能弱化,而各类办学主体有序竞争,和谐发展,市场化、多元化、社会化的培训格局尚未形成。五是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数量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明显滞后,职业培训不能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业培训需求。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开发为核心,以全方面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促进就业为目标,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在更高的起点上、更广的空间里、更优的环境下,努力把技工教育做大做强、把职业培训工作做活做实、把技能鉴定工作做细做好、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快做广,为推进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发展趋势,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城乡统筹、规模适度、配置均衡、结构优化、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社会化、多元化、现代化职业培训新体系;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全局,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深化改革,致力创新,加强完善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相适应,与产业体系调整相匹配,与公司制作需求相对接的市场运行机制;
──按照“市场拉动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相结合、“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引导、优化环境、规范市场、强化服务,协调推进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加强宏观调控,整合培训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机制体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上规模、上水平的社会化公共职业培训基地;
──统筹兼顾,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注重各级各类培训实体协调发展,注重各技能层次培训梯次推进,致力培训目标、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各要素和谐统一;
──创优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力,优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成长环境,积极探索和建立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交流、引进的共享服务平台;
──创新发展思路,强化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经费筹措多渠道、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新体制,为职业培训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职业培训体系,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职业培训现代化,培训规模效益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坚持职业培训和学校教育并举,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文凭并重,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建设,满足社会各类人员对职业教育培训日渐增长的需求,全面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的技能人才队伍。
以新技师培养为龙头,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人才。保证生产一线在岗职工平均每三年有一次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大、中规模企业中骨干技工每年有一次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3万人上,使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准备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力争到201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6万人以上,占全市技术工人队伍的20%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万人以上,全市技术工人高、中、初的结构比例达到20:60:20,使我市技能劳动者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适的供需矛盾得到一定效果缓解。
1.加大职业培训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职业培训制度、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培训先进典型和优秀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职业培训工作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就业观和终生学习观,创优发展环境,营造重视职业培训、崇尚职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的劳动者走技能成才、岗位成才之路,促进技能人才的快速成长和大量涌现。
2.完善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坚持 “四个不惟”(不惟学历、不惟职称、不惟资历、不惟身份)原则,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快建立起“能力为本,业绩为准”的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与国家中华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表彰制度相衔接的技能人才选拔评选和表彰奖励制度;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等活动,不断发现和选拔具有高超技艺的优秀技能人才,推动技能振兴。在企业中大力推行关键职业(工种)、岗位、工序设立“首席员工制”和在服务行业推行“名师主理”、“名师服务”挂牌制。
3.建立技能人才开发交流机制。创优人才流动环境,促进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强化市场优化配置技能人才的功能;开发技能人才、技能成果信息库,搭建技能人才交流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同业技术交流、绝招绝技展示以及创新创业等活动创造条件;充分的发挥技师协会的作用,认真组织各种各样的形式的交流活动,强化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传授技艺、传播技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4.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充分的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作用,推动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分配体系,形成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在企业的薪酬体系中最大限度地考虑技能水平贡献的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薪酬模式,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岗位工资制度。研究制定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养老、职工福利等方面享受与中、高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相同待遇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按国家规定建立和落实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技能人才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流动。加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为各类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保险,并注意向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各类技能人才在不同地域、不一样的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和接续问题。
5.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定期对各行业、职业领域中具有绝招绝技绝活、业绩突出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对培养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授予“常州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称号,对掌握绝招绝技绝活并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除给予一次性奖励外,政府定期给予津贴,通过政策引导激励,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人才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1.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培训机制。按照市场引导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促进就业和发展的要求,确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强化以就业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开发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教学体系,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服务机制,完善以就业为导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企业需求相对接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依据市场变化和社会需求及时调整技能人才培养结构和办学方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2.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以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能力培养为本位、促进就业为目标,大力推动职业培训机构转变办学模式。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行业、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合作,推广“订单式”、“模块式”培养模式;在技工学校内全面推行学分制,各校实现学分互认,从教学管理制度上保证技工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的“三位一体”;发挥职业资格证书的杠杆作用,鼓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探索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多样化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稳定毕(结)业生的就业率、创业率。
3.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职工培训的指导与服务,推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引导、行业统筹、市场调节、企业自主培训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以中、高级技工为主体,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的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引导企业探索针对岗位群相对接、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以岗位能力为本位的岗位培训模式;鼓励企业与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通过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建立校企合作培训基地。
4.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加强技工学校与企业的密切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校企在人才规格、实习、就业、师资培养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互动改革;引导技工学校根据企业岗位需求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工学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在确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等各方面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优势互补,互动双赢。
5.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技术性强和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促进劳动预备制度的全面实施;改进劳动预备制培训方式,形成多形式、全方位的灵活培训机制,吸引和鼓励城乡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尤其是贫困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增强新生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就业质量。
6.完善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制度。落实和使用好再就业培训经费,完善政府再就业培训经费补贴办法,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率。充分调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开展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依托骨干示范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远程教育培训站点,开展涉及面广、实用性强的再就业培训。大力弘扬创业精神,以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促进创业成功为目标,建立一批高标准、多功能、示范性创业培训基地;完善培训与就业政策包括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以及创业后的跟踪扶持促进创业的工作机制;把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扩展到面向青年学生、复转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面向全社会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
7.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坚持“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 鉴定方针,加大职业资格证书宣传和推进力度,扩大鉴定范围,拓宽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整体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加大在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中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加大对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在高职院校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广企业生产现场、学校教学过程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机制。
为实现职业培训现代化目标,“十一五”期间将着力推进六大工程,全面推进职业培训事业新一轮发展。
──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大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在完成《常州市三年三千六百新技师培养实施计划》的基础上,2007到2010年启动《常州市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力争到2010年全市技师、高级技师总数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万人以上。紧密结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在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动漫产业、社会公共服务业等五个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中启动相关职业新技师培养工作,加快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
──技工教育发展工程。加快推进以常州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为重点的技工教育发展工程。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按国家级技师学院的标准,把常州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成为具有数控加工技术、生化医药、轻工机械、电子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旅游服务与管理、商务文秘、广告策划、汽车经营和服务等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特色的现代化、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将常州技师学院竹林校区建设成为面向社会、适应产业、设施先进、技能高新、管理规范、公益服务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在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10年,全市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校数占技校总数的75%,校均办学规模由目前2570人增至4000人,形成以国家级重点技校(技师学院)为龙头,省部级重点技校为骨干的上规模、上水平的职业培训综合基地和名校群体,构建集职业需求预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公共职业培训新高地。
──技工学校名师培养工程。启动实施《常州市技工学校五年百名师资培养计划》,以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市、校两级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名师培养工程”进程,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继续深化技工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教师上岗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师资进修、全员培训制度。力争到2010年,技工学校中专职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90%左右,“双师型”一体化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技工学校实施名师岗位津贴制度,吸引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
──民办职业培训发展工程。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制定相应的扶持民办教育的措施,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建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防范风险机制,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自主自律、健康发展的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建立表彰奖励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的制度,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
──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继续在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大中专院校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促进高职院校调整专业结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未能及时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进行技能强化训练或创业培训。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引导学生转变择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
──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程。启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长效机制。按照“一个导向(就业为导向)、两个需求(企业需求、农民需求)、两大培训(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性培训)”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充分调动农村转移劳动力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对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实行培训、就业服务、管理维权一条龙服务,促进有序转移。引导鼓励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机构、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使外来劳动力集中输出基地成为培训基地,使培训与转移输出相促进,提升来我市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素质。
切实加强对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职业培训事业纳入全市人才开发规划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完善职业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培养技能人才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引导和发挥社会各方面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共同推进职业培训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社会、用人主体和受训者多元投入的职业培训保障机制,明晰政府、用人主体和个人的教育培训投入责任和分担机制,不断拓宽职业培训经费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职业培训的经费投入,落实技工学校办学经费和发展资金;积极探索建立按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层次、成本等因素实行财政补贴机制;积极争取将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有特殊贡献高技能人才的政府津贴、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养成果、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竞赛工作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招收的农村特困生由财政拨款予以适当补助;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在安排重大项目和专项建设经费时,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开发;确保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政府统筹0.5%部分)、地方教育附加(20%部分),用于改善技工学校办学条件,确保企业留用的1.5%部分一半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根据《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市统筹组织培训服务;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大胆尝试采取社会化、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加大引资力度,创新引资手段,拓展引资途径,多方筹资推进银校合作、企校合作,积极引进外资、民资,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办学,拓宽投融资渠道,解决制约职业培训可持续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加强对职业培训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督查机制,使资产资源充分合理地流动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有的效益。
(1)加快推进培训机构布局结构调整。树立大培训的观念,加强职业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手段,加快推进职业培训布局结构调整进程,打破部门、区域、学校类型和所有制界限,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挖掘教育培训潜力,促进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形成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培训新格局。
(2)加快推进培训市场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全面开放职业教育培训市场,吸引国(境)外、省内外优质教育培训机构、个人来我市投资办学,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以技师学院为龙头,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为主体,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贯通市、辖市(区)、社区街道和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三级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为社会各类成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终身教育提供便捷、周到,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培训服务平台,满足广大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教育培训需求。
(3)加快推进骨干示范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优质资源优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建设好1所国家级示范技师学院、5家省级示范职业培训机构、5家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指导大中型企业建设好50家职工培训机构,重点建设好10家市级示范企业培训机构、10家市级示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家市级示范再就业培训基地、10家市级示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5家市级示范创业培训基地。
(4)加快推进重点示范专业建设。按照“定位准确、结构优化、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调整专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打造品牌专业。到2010年,在全市技工学校中建成一批在国内同类专业中教学条件较好、专业特色鲜明、管理模式先进、教学质量一流的现代化示范性专业,充分发挥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教育创新等方面的辐射、集聚功能与作用,为我市技工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紧紧围绕我市现代服务业的五个重点发展领域所形成的新热点、新职业,加快专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强现代服务业专业建设,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办学规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加速培养现代服务业紧缺的实用型技能人才。
(5)加快推进职业培训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技工教育质量管理,建立以毕业生就业对口率、职业稳定率、岗位晋升率、岗位成才率、创业成功率为导向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技工学校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推进力度,把技工学校建成与国际标准相接轨的规范化学校,推进技工教育现代化进程;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鉴定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鉴定质量;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建设,抓好考评员、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督导员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化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加快推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提供公益性服务、导向性信息、指导性咨询、即时性动态和互动流原则,在劳动力市场网站上提供动态信息、就业岗位信息、政策咨询信息、工资指导信息和职业指导等信息,引导职业培训机构依据市场变化和社会需求及时作出调整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结构和办学方向;统筹规划,建立高技能人才供需资源服务平台,定期在劳动力市场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提供借调、兼职、聘任等服务“菜单”供用人单位选择使用,为企业提供周到、快捷、方便的服务;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实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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